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湖北省应城市财政局应财采计[2019]B0730-1号计划函的要求,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受应城市东马坊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应城市2018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汪前砖瓦厂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ZWXG-19ZC-GC336
二、项目名称:应城市2018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汪前砖瓦厂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2018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汪前砖瓦厂工程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采购预算:¥41.32万元;最高限价¥41.32 万元;(含服务费 0.96 万元)
(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即视为无效报价)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相关主体(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日后查询的有效结果为准,网页彩色截图并盖公章)
3、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质量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具有相关的岗位证书及安全员须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
5、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备案登记资格(不在
处罚期)的施工企业(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系统查询为准);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中标人分包或转包。
六、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得:
(一)领取时间:自2019年08月01日起至08月07日17时止(工作时间)。
(二)领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报名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的有关资料全程参加报名和招标活动,不得更换或缺席。
② 须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相关原件(原件备查)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清晰彩印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③本次招标文件的资料费¥2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三)领取地点: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应城市开发区世纪大道与文昌路交汇处宇洋双创园5楼515室】
(注:投标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不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2日下午15:00时整(14:30时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磋商时间,未按规定密封或者逾期送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响应文件送达和磋商地点:
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应城市开发区世纪大道与文昌路交汇处宇洋双创园5楼515室】
九、询问和质疑
相关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或负责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应城市东马坊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东马坊
联 系 人:程林祥 联系方式:13971946909
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
单位地址:应城市开发区世纪大道与文昌路交汇处宇洋双创园5楼515室
联 系 人:刘进锋 联系电话: 0712-3225599
十二、信息公示媒体:
本项目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