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市板桥镇卫生院的委托,对恩施市板桥镇卫生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ZWWH-19FZ-HW514
2、项目名称:恩施市板桥镇卫生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3、
采购内容: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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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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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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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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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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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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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验收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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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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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 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若招标货物有生产许可证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取得该货物的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产品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登记附表;
4.投标人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必须具有一项类似业绩;
6.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须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无不良或失信行为记录(提供网页链接及截图);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9年12月13日起至2019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508号万利广场B座9楼901室(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须装订成册);
(4)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提供采购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两年财务报告(2017年、2018年)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无不良或失信行为记录(提供网页链接及截图);
以上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需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售价: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5、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 3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地点: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2.开标时间及送达截止时间:2020年1月02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3.接收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接受文件。
4.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508号万利广场B座9楼901室
5.参加要求: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响应文件出席开标会议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恩施市板桥镇建洲路8号
采购部门联系人:李院长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430000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508号万利广场B座9楼901室
联 系 人:徐绍扬
电 话:027-88158448-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