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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公安局电动交通装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2-25 196
 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受应城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动交通装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电动交通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WLX-XG2017-1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12-33135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应城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应城市城中汉宜大道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警官 ,0712-32629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0712-3313569

代理机构地址: 应城市开发区世纪大道与文昌路交汇处宇洋双创园5楼515-51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电动交通装备2个(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均无不良记录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彩色截图并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无行贿受贿等刑事犯罪记录查询函;(查询函截止时间须在报名有效期间内)
5 、其它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分包或转包;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 08:30 至 2017年12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应城市开发区世纪大道与文昌路交汇处宇洋双创园5楼515-516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8年01月05日 14:3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应城市开发区世纪大道与文昌路交汇处宇洋双创园5楼515-516

 

四、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5日 14:3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7年12月25日 08:30 至 2017年12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应城市开发区世纪大道与文昌路交汇处宇洋双创园5楼515-516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现场报名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3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1月05日 13:30 至 2018年01月05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应城市开发区世纪大道与文昌路交汇处宇洋双创园5楼515-516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询价公告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