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WWH-20FZ-HW297
2. 项目名称:应城市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
3. 资金性质:政府资金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采购预算:人民币300万元
6. 最高限价:人民币300万元
7.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8.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1包:否;2包:是
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采购需求:本次公开招标采购共分2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名称:理化检验设备及设备升级改造
(2)类别:货物
(3)用途:理化
(4)数量:1批
(5)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6)采购预算:157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57万元。
(7)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交货
(8)质保期:验收合格后至少1年
(9)其他: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第2包:
(1)项目包名称: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检验设备
(2)类别:货物
(3)用途:医用
(4)数量:1批
(5)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6)采购预算:人民币143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43万元。
(7)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交货
(8)质保期:验收合格后至少1年
(9)其他:本包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各包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每包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则视为无效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转包。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包一项目中“设备升级改造”需提供仪器原厂家加盖公章的技术授权及证明文件或提供完整有成熟应用的相应技术方案需提供成熟的应用用户信息以备核查。
包二项目中供应商如是所投货物制造商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是所投货物经销代理商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须提供所投货物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经销的证明材料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如所投产品是进口产品,需提供授权证明。
7.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申请人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投标人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购买时间:2020年08月17日起至2020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时(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2. 购买地点: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508号万利广场9楼)。
3. 获取方式:(投标人代表凭以下材料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②本公告“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文件,具体要求为: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单独提供);(提供原件)。
2)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其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会计制度证明资料;(提供原件)。
3)提供近一年的缴纳税收证明;(提供原件)。
4)提供近一年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原件)。
6)投标人获取采购清单后提供“设备升级改造”需提供仪器原厂家加盖公章的技术授权及证明文件或完整有成熟应用的相应技术方案需提供成熟的应用用户信息以备核查(提供原件留存备案)。
7)投标人获取采购清单后须提供本项目采购产品中文说明书;说明书需包含仪器内部结构、仪器操作说明、软件分析说明须于仪器随机说明书相同不得删减修改(提供原件)。
8)包二项目中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须提供所投货物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经销的证明材料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原件)。
以上文件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备查;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以上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 地点: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508号万利广场9楼)。
五、开启(公开招标)
1. 时间:2020年09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508号万利广场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 称:应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孝感市应城市城中街道西大街56号
联系方式:0712-322250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508号万利广场B座9楼
联系方式:027-88158448-8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豪
电 话:027-88158448-815
九、信息发布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zwlx.com/)
十、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