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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中医医院采购OCT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06 944
 项目概况

建始县中医医院采购OCT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508号万利广场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WWH-20FZ-HW320

项目名称:建始县中医医院采购OCT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1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1)类 别:货物
(2)采购内容:OCT
(3)数 量:1台
(4)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交货
(5)质 保 期:验收合格后至少1年
(6)其 他:本包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其 他:响应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商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材料,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磋商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节能环保政策: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10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文件执行。如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政策支持要求的,将给予技术分总分加 1 分,加分为一次性加分,加之技术分得分满分为止。

(3)监狱企业: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磋商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4)促进残疾人就业: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磋商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人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属于进口设备,则必须取得制造商或技术拥有者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正式授权书。(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申请人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7日 至 2020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508号万利广场9楼)。

方式:供应商代表凭以下材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4)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加盖公章)。(5)其他:供应商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属于进口设备,则必须取得制造商或技术拥有者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正式授权书。以上报名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508号万利广场9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508号万利广场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始县中医医院     

地址: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172号        

联系方式:谭主任13986843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508号万利广场B座9楼            

联系方式:曾薇芬、曾皓027-88158448-8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薇芬、曾皓

电 话:  027-88158448-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