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本部门、本系统基于业务需要有特殊要求,可以统一采购的项目,列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编 码 |
品目名称 |
说 明 |
适用范围 |
A032017 |
临床检验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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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单项或批量采购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 |
A033402 |
地质勘探、钻采及人工地震仪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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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3626 |
健身器材 |
包括跑步机、健身车、踏步机、漫步器、登高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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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010101 |
书籍、课本 |
不包括广告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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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010102 |
词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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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030101 |
制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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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03010401 |
皮鞋或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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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030105 |
被服附件 |
包括帽子、围巾、领带、手套、皮带、其他被服附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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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0503 |
兽用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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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0699 |
其他生物化学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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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010107 |
利福平 |
包括复方利福平、复合利福平、利福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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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010199 |
其他抗菌素(抗感染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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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070301 |
脑炎疫苗 |
包括乙型脑炎灭活疫苗、冻干流行性乙型脑炎活疫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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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070302 |
脑膜炎疫苗 |
包括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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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070303 |
麻疹、风疹及腮腺炎疫苗 |
包括冻干麻疹活疫苗、麻疹减毒活疫苗、风疹减毒活疫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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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070305 |
脊髓灰质炎疫苗 |
包括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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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070306 |
肝炎疫苗 |
包括重组乙型肝炎疫苗、乙型肝炎血源疫苗、重组酵母乙肝疫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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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070309 |
破伤风、白喉及百日咳疫苗 |
包括吸附破伤风疫苗、吸附白喉疫苗、吸附百日咳白喉联合疫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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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070399 |
其他人用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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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080201 |
有衬背的诊断或试验用试剂 |
包括极谱纸、石蕊试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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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品目名称”主要参照财库〔2013〕189号文件中的有关名称。 |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未列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目录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3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分散采购。具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九条所规定条件的,由部门按规定组织采购;不具备条件的,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市级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设备、材料等)、服务(勘察、设计、监理等),达到公开招标限额200万元(含)以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30万元(含)以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因特殊情况需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前向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依法申请采购方式变更。
四、其他事项
(一)采购人是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负责本单位的预算编制及执行,并对其编制及执行结果负主体责任。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依据,采购人应按照“应编尽编,应采尽采”的原则,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属于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项目,应结合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单独编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凡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未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财政部门可拒付资金。
(二)采购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目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优先购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清单内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等的发展。
(三)采购人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财政部、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将本单位政府采购信息在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全面公开,公开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四)采购人为保障部门自身正常运转、或为履行自身工作职能、或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采购的项目(如在特定影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媒体上的广告宣传、定向调查、决策咨询服务、综合会展、专业培训、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信、邮政投递,房屋购置和租赁等),可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实施政府采购,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条件的,采购人可自行招标,也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招标。
(五)市级一级预算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依法建立政府采购档案和台账。要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验收,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和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六)无论是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部门集中采购,还是采购人自行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都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七)财政部门要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令整改,并将检查结果报市政府。
(八)全市各单位所有集中采购项目,必须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公开交易,接受监督。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