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十堰市太和医院彩超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十堰市太和医院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关于 十采计备【2020】XM34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太和医院 ,招标人为十堰市太和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十堰市太和医院彩超采购项目(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十堰市太和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十堰市太和医院彩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2 采购预算价:250万元;
2.3招标范围:彩超/壹套,包含货物的供应、生产、采购、运输、检验、安装、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部相关工作;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0天内完成整个项目并交付使用
2.5质保期:2年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当地药监主管部门备案证;所投产品须
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合法有效;(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除
外)。
4、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取得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 10月 21 日至2020 年 10 月 27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0 日 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网址:www.ccgp-hubei.gov.cn)、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十堰市太和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2号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508号万利广场B座901楼
邮 编: 邮 编: 430000
联 系 人: 胡老师 联 系 人: 王威
电 话: 0719-8801517 电 话: 027-88158448-81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0年 10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