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参与所质疑项目的采购活动。如A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投标,不具备对采购结果进行质疑投诉的资格。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2021-03-29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回复人:财政部国库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