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咨询:政府采购项目(需公开招标)已设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还需要预留小微企业比例?如还需要预留,是否等于强制性允许联合体或分包的形式?
[答] 采购人应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的所有项目中,统筹预留该部分预算总额的60%以上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采购人可通过设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分包、联合体投标等方式统筹落实上述政策要求即可。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
2021-03-01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回复人:财政部国库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