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策存在以下问题:通过“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进行预留份额的,供应商为大型企业需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那《中小企业声明函》落款盖章单位为大型企业,还是拟给予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
[答] 《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及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
2021-03-01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回复人:财政部国库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