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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留言

发布时间: 2021-06-07 88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6 -10 的扣除,如果提供的部分货物属于其他大中型企业,部分属于小微企业生产或提供,是否需要按分项报价中所列的小微企业货物所占比例予以扣除,构成最终的评审价格?

[]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直接提供的货物既有大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或者供应商分包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提供的货物有小微企业制造的,可以按46号文规定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

2021-03-01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回复人:财政部国库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