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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留言

发布时间: 2021-06-07 89
 [] 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一、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涉及条文内的等字,这个等是等内还是等外? 二、采购人组织零星工程(未达到限额标准及未在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遴选入围能不能搞? 三、采购人采购人组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问题? 采购人能否组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入围,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因此类无政府采购行为,故不受政府采购法管理范围,由采购人自行组织活动,此理解是否有误。 依据财政部办公厅2021年1月19日发布的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文件通知,此通知,关于上述的二、三中的2个遴选问题,是否在清理范围。

[] 1.留言所述对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涉及条文内的等字的理解,请结合法律条文上下文判断。 2.对集采目录外且单项批量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各采购单位应按内部管理办法以及内控制度要求实施。 3.采购人应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和综合信用评价结果自行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4.留言所述第2种及第3种情形不在14号文的清理范围内。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

2021-03-01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回复人:财政部国库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