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国库司领导您好:一政府采购项目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出现多处不一致,主要有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报价总价不一致,分项报价总价又与按单价汇总的金额不一致,请问按87号令第59条规定的修正原则对该投标人的报价进行修正后,此投标人的的报价即为按单价计算结果为准?请领导直接回答,别模糊回答。
[答]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留言所述情形,应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
2020-12-23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回复人:财政部国库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