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国库司领导你好,本人是政府采购从业者,今天在学习此文件的时候有以下两个问题不是很理解,《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5〕163 号文件、三、健全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未依法独立设置集中采购机构的地区,可以将集中采购项目委托给上级或其他地区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也可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将集中采购项目择优委托给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问题1:请问“将集中采购项目委托给上级”中的上级是指采购人的上级单位吗?还是指上一级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例如:某某县未依法独立设置集中采购机构,某某县可以将集中采购项目委托给某某县的上一行政区某某市?问题2:请问“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指的是什么?社会代理机构吗?望领导答复为谢。
[答] 1.根据《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5〕163号)的规定,留言所述的上级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是指上一级行政区域的集中采购机构,若某县未设置集中采购机构,则可将该县的集中采购项目委托给上一级行政区域(某市)的集中采购机构。 2.“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社会代理机构。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
2020-12-23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回复人:财政部国库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