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因此,留言所述情形应当标记核心产品,对于无法确定核心产品的,原则上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不同的采购包。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
2020-11-11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回复人:财政部国库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