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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留言

发布时间: 2021-06-07 76
 [] 《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5 91号 文中使用的科目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额报表》中没有,请问我单位承接地方政府的专项债券后,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 《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91号)适用于规范各级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会计核算,《政府会计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核算。因适用主体不同,核算科目的设置也必然存在差异。对于你单位承接地方政府的专项债券后的会计处理方法,建议咨询会计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10-29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回复人:财政部国库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