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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留言

发布时间: 2021-06-07 97
 []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看见2020年9月21日,由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委托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牙周电子压力探针系统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没有采购文件,即对于招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和商务条件的具体要求内容。请问此举是否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咨询医院和代理公司,告知需要购买支付后才能看见采购文件(标书),此举是否违反了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潜在供应商设置了障碍,请予回复为盼!

[]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三条规定,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制作、邮寄成本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招标采购金额作为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依据。此外,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文件规定,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

2020-10-14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回复人:财政部国库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