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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留言

发布时间: 2021-06-07 98
 [] 您好,2019年4月2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品目清单》是最新一期的吗?我看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的附件,里面清楚的列出了产品型号,为什么2019年4月2号公布的只有四页的内容?

[]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不再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则可认定为节能、环保产品。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

2020-10-14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回复人:财政部国库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