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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留言

发布时间: 2021-06-07 197
 [] 国库司领导:您好!在政府采购定点服务商项目过程中,采购招标文件要求:对该项目“项目技术要求”篇的篇幅作出实质响应。 供应商投标文件已经载明对该项目“项目技术要求”篇的篇幅作了实质、全面响应。 另外,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另一篇中的“文件格式”篇“技术条款差异表”中存在轻微漏项情况,但是没有违背“无效投标条款”之一情况。 以上述情况,属于资格无效吗?

[] 1.我司仅答复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政策咨询相关问题,留言所述具体问题应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判断。 2.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2020-08-2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回复人:财政部国库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