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太和医院高档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肝胆胰诊疗中心)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十堰市太和医院高档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肝胆胰诊疗中心)(项目名称)已由十堰市太和医院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太和医院 ,招标人为十堰市太和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十堰市太和医院高档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肝胆胰诊疗中心)(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高档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壹套。
2.2招标范围: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一套,包含货物的供应、生产、采购、运输、检验、安装、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部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投标产品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表;进口医疗器械必须具有国家药品监督局核发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下同),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为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京东路口)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十堰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十堰市太和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 司
地 址: 茅箭区人民南路32号 地 址: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研究所内东创创意园1栋501室(秦园路和团结大道交界处)
邮 编: 442000 邮 编: 430000
联 系 人: 胡老师 联 系 人: 金伶靖
电 话: 0719-8801518 电 话: 027-88068887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