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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汤池镇金唐村虾稻基地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18-12-21 875
 应城市汤池镇金唐村虾稻基地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受应城市汤池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应城市汤池镇金唐村虾稻基地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概况

1、项目编号:ZWXG-18FZ-GC349

2、项目名称:应城市汤池镇金唐村虾稻基地工程

3、招标内容:汤池镇金唐村虾稻基地工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采购预算:¥17.1119万元 (人民币壹拾柒万壹仟壹佰玖拾元)        

         (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即视为无效报价)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相关主体(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网页彩色截图并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合格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4日每天08:30时到12:00时、14:30时到17:00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

【应城市开发区世纪大道与文昌路交汇处宇洋双创园5楼515室】

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报名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的有关资料全程参加报名和招标活动,不得更换或缺席。

② 须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相关原件(原件备查)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③本次招标文件的资料费¥2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注: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真实可靠、不得伪造;以上资料需一次性提交,不接收补充材料,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核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原件备查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14:00时止(北京时间)

(注:开标当日13:30-14:00时(北京时间)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

【应城市开发区世纪大道与文昌路交汇处宇洋双创园5楼515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0日14:00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

【应城市开发区世纪大道与文昌路交汇处宇洋双创园5楼515】

3、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开标室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七、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代理公司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12-3225599  18671215433      邮箱:437386022@qq.com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肆佰元整(¥3400.00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汇入,汇入时请注明为保证金及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包号)(未注明完整信息的投标保证金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将予以拒绝),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13:00时之前汇款到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的对公帐户为准。

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

户    名: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

开户银行:湖北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号: 4025 3521 1903              帐 号:8201 0000 0025 81692

、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应城市汤池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应城市汤池镇金唐村

联 系 人:赵 贤                联系方式:15327077688

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

单位地址:应城市开发区世纪大道与文昌路交汇处宇洋双创园5楼515

邮政编码:432400

联 系 人:刘进锋         联系电话:0712-3225599   18671215433

信息公示媒体:

本项目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密切关注。